专家分析加拿大分尸案 称中国对此案有管辖权
在蒙特利尔康科迪亚大学就读的33岁中国留学生林俊5月24日或25日在当地遇害。据加拿大警方6月1日证实,29岁的色情片男演员马尼奥塔将其杀害后分尸。马尼奥塔被捕时表情平静,只是说了一句“你们抓着我了”。此案发生后,犯罪心理学、国际法学等多名专家对案件进行了解读。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马呈元教授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介绍,“加拿大和德国之间存在引渡条约。而且此人身体健康状况,涉嫌犯罪的情节也适合引渡的条件。估计他将很快被引渡至加拿大。”马老师介绍,在这种情况下,加拿大提出引渡要求后,德国的司法机关会对案件进行引渡审查,由政府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合作完成引渡程序。“如果被请求引渡的国家认为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构成政治犯罪或者军事犯罪,或者该人的身体或健康状况不适宜,德国方面可以拒绝引渡。但是此人没有这些情况。”
被害人林俊是中国留学生,我国是否可以要求对此人进行审判呢?北京律师许昔龙介绍,依据中国刑法,“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所以从理论上讲中国政府对此案有管辖权。但中国与德国、加拿大之间都不存在引渡条约,依照国际法和国际惯例,无条约不引渡,所以就本案而言,此人不会在中国审判。马呈元老师进一步介绍,“即使我国与德国有引渡条约,根据国际惯例,犯罪地国家在引渡方面也有优先权。况且中国和德国也没有签订引渡条约。”
据媒体报道,马尼奥塔表示他不反对被引渡回加拿大,德国方面称,有望在一周内将嫌犯移交给加拿大起诉法办。马呈元教授称,他的个人意见不会影响引渡程序。北京律师许昔龙介绍,由于加拿大没有死刑,即使他被判有罪,其最高惩罚是终身监禁。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学系教师谢丽丽在接受某网站采访时介绍,在性犯罪的案件中,凶手通常是男性,而且都是同种族杀人。这类案件的凶手多是20—30岁的白人男性。嫌犯29岁,符合这个心理描述。此外,凶手犯案一般有两种。第一种是有一定的逻辑可循,第二种的心理状态则毫无逻辑。这个案件的嫌犯可能属于第二种。因为他没有清除掉那些会暴露自己身份的线索,并且邮寄残尸去加拿大两大政党总部。这种人一般患有严重的精神病,他对林俊尸体的种种暴行,包括碎尸、奸尸、食尸显然是长时间心理疾病积累的结果,一般而言,大约经过8—10年的潜伏期才会进行这种毫无逻辑的残忍杀戮。这种偏执狂的妄想症第一次发作多是在19岁的时候,加上十年左右的“疾病潜伏期”,因此凶手的年龄一般都在20——30岁之间。
媒体报道称嫌犯是一名色情演员、男妓、双性恋者,十分自恋,经常改变自己的名字和外貌,善于乔装,有时候还打扮成女人,在网上寻找性伙伴。谢丽丽介绍从报道的描述中可以推断,嫌犯可能是患有偏执狂的妄想症,并且患有严重的精神病。单从报道上推测,嫌犯的性能力可能也有问题。因为色情演员、男妓、双性恋者就说明他在“性”方面很可能有问题。
此外,具相关报道说29岁的马尼奥塔4日在德国柏林一家网吧内被捕。他5月26日时从蒙特利尔飞往巴黎,他所乘航班上的两名乘客向媒体透露,他们当时就坐在马尼奥塔旁边。其中一名乘客称,马尼奥塔当时看起来十分狼狈,而且身上的味道也不太好闻。谢丽丽分析称,味道不太好闻,说明他很难接受自己。也很难有人喜欢他。他自恋,也说明别人不喜欢他、不接纳他,他只有通过自恋来接纳自己。他还经常改变自己的名字和外貌,这说明他一直不肯承认和接纳自己的男性性别、不肯承认和接纳自己的社会属性、不肯承认和接纳真正的容颜、不肯接纳真正的自己。
===============================================================================================================================================
看了这则消息,真是让人难以接受,难道我们的同胞就这么白白的死去了吗。如果可以让罪犯在中国接受审判就好了,这也许是大家都想看到的。